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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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交了十年或十五年,人突然去世了,社保会退回多少钱呢?

社保交了一定时间,人突然去世,究竟有什么待遇呢?看我给大家仔细分析一下。

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钱

首先,在职的时候去世。这种情况下,又分为是否是工亡。如果是因工死亡,要按照工伤职工的待遇执行,非常高,详情可以参照一下《工伤保险条例》。最起码有20年的全国人均城镇可支配收入,还有丧葬补助的等其他许多待遇。

非因工死亡的话,又要看交纳社保是否满15年。

一般我们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注意是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如果还有以职工生前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供养亲属的话,还要对供养亲属拨付待遇。

待遇的来源,一般是由原工作单位承担。毕竟在当年我们的工厂都是国有企业,不存在倒闭的可能。

后来由于有了养老保险,职工还个人累积了一部分个人账户余额,这个余额在职工死亡后会一起给他继承人的。

为了让一些自己承担社保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少吃点儿亏,山东省2013年前后,出台了一个文件,是关于非因工死亡职工有关抚恤待遇的。我不知道其他省份有没有。

文件的规定是这样说的,如果职工缴费累计满15年,非因工死亡后,有社保基金全额拨付1000元的丧葬费和十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待遇由原渠道,也就是原工作单位,列支。

如果不满15年,每不满一年减少1/15的待遇,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补齐。

这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不过我看文件的有效期是到2018年9月份到期。

两种情况:1.在职职工,也就是还没领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的余额(也就是8%部分)可以让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社保经办机构还要支付丧葬费(4个月的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困难抚恤金(8个月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个是以广西为例。

2.缴费满15年,又到达法定年龄,并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的余额(也就剩余的钱)可以让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社保经办机构还要支付丧葬费(4个月的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困难抚恤金(8个月的死亡当月的养老金工资)。这个是以广西为例。

答: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资金金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的,社保机构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帐户资金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社保交了十年或十五年,人突然去世了,社保会退回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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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缴费期间死亡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或者延缴期间死亡的(医疗费用已报销完毕),可到市社保中心申请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付,并享受规定的丧葬抚恤费。办理时家属需携带以下材料:

  (1)死亡证明材料(火化发票或殡葬证明等);

  (2)参保人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两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村委会证明等);领取人银行卡复印件;

  (3)98年前参保者需带上养老保险手册;固定工需提供视作工龄审批表、90年前合同工提供档案中最早招工录用材料、2012年7月前退役军龄根据视作工龄审批表。

2.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

养老金领取期间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死者及办理人)、死亡证明材料及派出所或村(社区)出具的死亡人与办理人关系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休前死亡社保退多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