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央视采访,央视重疾险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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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疾险央视采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疾险央视采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不能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就查查这个人有没有病史,都是买了以后,申请理赔?

您好😊

重疾险央视采访,央视重疾险新闻

感谢您的邀请😊

首先是这样的:

1、在保险代理人为您进行投保时(按照投保要求要向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是否在未投保前因重大疾病生过病、住过院)。

2、如果有住院史,没有如实告知代理人,在购买保险之后(因此住院,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就会到各医院调查是否有住院记录或带病投保。

3、建议:

在购买保险时应该向保险代理人如实告知,如果有住院病史(保险公司会根据病情的情况进行核保,是否愿意承保)。

4、如果是带病投保的话(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拒保的!

谢谢🙏

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太平吉祥😊

我们今天的保险是由西方国家传播过来的,最初起源于出海海员组织的一种互助形式,所以,保险对于契约精神要求很高。

回到问题上面。这种购买保险前“如实告知”的形式也是由西方保险传播过来的。主要原因有一下几点:

一、成本考虑。如果每个购买保险意向人都要去调查他们的身体状况,那效率会非常低,成本也会非常高。现在只能随机抽检和对年龄大,体重超标,超高保额的特殊投保者进行投保前检查。

二、西方国家还是比较注重契约精神的,不是黑我们自己人,在契约精神方面我们还是有差距的。所以,他们用契约来代替调查,节省陈本提高效率。

三、保险公司也是商业机构,销量是很重要的!

所以,商业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我们想享受保险的好处,就得遵守它的规则,才不至于打麻烦。一定要重视投保前的“如实告知”这个环节,那些引导你忽略如实告知的业务人员,都是不负责任的,一定不要相信。

这个问题其实问的非常好!很有实际意义!

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一直是被诟病的,投保时搞什么健康告知,所有流程都是一路绿灯,只要你给钱,不管你的健康告知是否真实,你都可以投保!等到理赔了,给你查个底调儿!你几十年前感冒都给你查出来!这有问题吗?有!但是以前那是没办法!

为什么呢?以前没有联网这么一说,想要查一个人的就医记录也没那么容易!假设每个投保客户都要去查一下,那工作量可想而知!

但是如果只是在需要理赔时临行查询,那么工作量就可以减轻很多了!

现在呢?有办法吗?有!

现在医保都联网了,查询是很方便的,只要客户在投保时签一份授权书,保险公司足不出户就可以查的清清楚楚!但是保险公司是不会这么做的!为什么呢?因为利益!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也不是福利机构,打开门做生意是要赚钱的!在投保时就查,那么我可以断定,至少有40%的人会被拒保!这一年保费收入如果因此减少40%这是什么概念?如果一份20年缴费的呢?那损失得有多少!保险公司不傻!不会割肉的!除非保监会强性规定,一旦承保必须理赔!不得以既往症为由拒赔!逼着保险公司严把承保关!那么保险公司还有可能忍痛临行如此操作!

总而言之,利益驱使!搞出个如实告知来,看起来保险公司是留了个空子给客户,实际上是为自己赚钱找了个完美的理由!没出事,皆大欢喜!出了事,一查,你有既往症!拒赔!保险公司也可以说是因为你没有如实告知才承保的!责任一下子完美的推给了客户!

谢谢邀请!


保现公司为什么不在客户投保的时候进行调查,非要在理赔的时候才进行调查。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这样做确实会极大的减少理赔的纠纷。

首先来看看目前各类纠纷中,那些案件的纠纷(诉讼)比较多,或者说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都具有什么特点。

我自己在网上查了查,同时结合自身的多年从业经历。我总结了一下大概有如下的特点:

①短期内大量购买保险;

②购买的险种多是意外险或者定期寿险;

③购买保险后短时间内出险,一般不超过1年;

④自身的经济能力实际不足以支付这么高的保费。

而这三个特点恰恰是过去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纠纷案件的特点。

第二类纠纷就是涉及到客户的如实告知的问题。

江苏男子自制抗癌药救母:每次给母亲喂药都心惊胆战,你怎么看?

今天一大早就被这个消息刷屏了,网上好多网站媒体都报道了这个新闻。

自己制药为母亲抗癌的徐荣治兄弟,也感动了好多人。不过客观看,没有学习过系统医学,仅凭翻阅一些资料,就对病人救治,风险性太高。这种做法还是不提倡的。不过也向徐荣治说的那样,不吃这个吃什么,医院都不给治了,我又能有什么办法。但从作为儿子的角度来看,不舍自己亲人的心情确实也让人动容。

故事起于2010年,生活刚刚好些,徐荣治母亲病倒了。经医院确认母亲卵巢癌,而且癌细胞已经开始转移。

在之后的时间里徐荣治母亲的生活就开始在医院和家里之间往返。4次手术、56次化疗,原本身体状况就不太好的母亲在和癌细胞的斗争中更加衰弱。

2016年10月,徐荣治母亲体内的癌细胞再次处于不受控的状态。此时已经花费80多万元,更头疼的是母亲的身体已经对抗癌药物产生了耐药性,手术后的化疗对母亲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于是徐荣治和哥哥便走上了自学“成医”,自制抗癌药救母之路。

两个从来没有接触过药品的人,通过在网上查询到了一个靶向药物抗癌的方法。人命关天,徐荣治也不敢贸然尝试。在翻阅多篇医学论文后,徐荣治和哥哥决定让母亲尝试服用西地尼布和奥拉帕利两种靶向药物。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发现癌细胞被控制住了。担心别人做会有可能含量不够,两人便开始了自己做药。  

据徐荣治讲述,这种药物抗癌的风险非常大,在决定做药前,自己就曾担心过副作用问题,“但是不吃这个又能吃什么呢?”怀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情,徐荣治和哥哥只能继续。

这个问题,很多答主都在谈新闻本身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想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谈谈这件事情本身,

那就是安乐死


事件分析:

这个新闻其实一句话概括,很简单:“母亲绝症,无法治愈,家庭没钱,孝子自制药物,但无奈母亲任然离世”。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母亲的癌症无法治愈,而且还要承受疾病带来的巨大痛苦,为什么不能实施安乐死,让病人能够免受巨大痛苦,最后带着伤痛离世呢?

什么是安乐死?

安乐死的英文称之为“euthanasia”,词汇本身的意思也汉语字面意思一样。“如果病人受到痛苦的、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病人就可以选择死亡。 ”而荷兰这个国家,在1993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安乐死的国家。而比利时这个国家,是第二个。我们要明确一个事实,在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国际,安乐死不合法。

国情决定安乐死很难!

我们国家的国情,真的很难让安乐死拥有法律保障,我个人认为主要有3个原因:1. 难以判定绝症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各个地区的医疗水平其实相差非常大。而安乐死的对象是针对无法治愈的疾病——通俗来讲就是“绝症”。但除非一般的大型三甲类医院,谁能判定是否是绝症?再者说,怎么判断病人是否是因为承受不了高额的医疗费用而请求安乐死?如果是费用原因,那么与安乐死的本质是冲突的。


2. 谁来申请安乐死?

在我们之前提到的荷兰这个第一个立法安乐死的国家,每年有数以万计病人在病危后出国以防止被安乐死。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到底是病人自己想安乐死还说某些其他相关人员想让病人安乐死?在荷兰这种发达国家尚且还存在这种问题,中国的话,我不好说。

3. 中国千古孝道

中国人讲究“百善孝为先”,这是刻在每一个中国人血液里面几千年的观念。你也许认可安乐死,但你会为自己病危的长辈实施安乐死吗?再说句难听的话,如果你给长辈实施了安乐死,其他不明真相的邻居、远亲、楼下大妈,他们这些人会说什么?他们会说你不尽孝道啊,长辈病危不想着救活却想让他死!这个道理,说得清楚吗?人言可畏!


国内安乐死现状:

我在新加坡读书,我询问过国内读法律专业的同学,他告诉我,中国法律历史上第一次安乐死判刑事件。在陕西的汉中市,有一位叫做邓明建的孝子,他为自己瘫痪了20多年的母亲买来农药并帮助母亲喝下,她母亲说了句谢谢后离去。最后,这位孝子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这说明,法律在这种类似事情上还是兼顾了人情的。你怎么想?如果你的亲人,躺在病床上,身上插了十几个管子,呼吸靠呼吸机,每晚都疼痛嚎叫,然后只能服下止痛药方能入睡。同时,这种病还是绝症,治不了。你会怎么想?你会怎么选择?是让亲人痛痛快快的离去,还是让他苟延残喘的痛苦着最后的人生时光?我个人是支持安乐死的,但很难实现。
有空关注下我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疾险央视采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疾险央视采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