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终审通知,重疾险终审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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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疾险终审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疾险终审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过后两年后还能赔偿吗?

您好,【小帮保】专业科普保险干货,为您分析此问题哟~

重疾险终审通知,重疾险终审通知怎么写

最终保险赔不赔具体要看情况。要看哪些情况呢?

1、【具体内容】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天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内容分解】

①相关问题询问,应由保险人(保险公司)提起。

②是否对保险合同有影响,与未告知的内容是否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有关。

拒赔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有赔偿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未做如实告知,保险人也知道有未如实告知事项,但是保险人未作出解除合同的动作,若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要负责任赔偿。

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并且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认可,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作如是告知为由而拒绝理赔。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样的保险理赔一般都比较麻烦。

1、保险合同的是最大诚信合同,在保险合同设立之初,应该遵循如实告知原则,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所有的投保人负责。

首先看你是什么病。在健康调查中有没有提及到。

如果在问卷调查的时候提及到的一定要告知,不告知的话,肯定不会赔。除非没有证据表明你投保的时候已经得病。

如果健康调查中没有提及到的,原则上是要告知的,但是有一些小问题是没有关系的。比如说感冒,口腔溃疡等。但是涉及到器官功能的一定要告知。

投保不用告知,撑两年,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就是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全文见附录)编排的话术。

2. 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不可抗辩条款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原因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且保险合同已生效两年以上,则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可见,规定的是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而不是必须赔付。特别提醒,如果是故意隐瞒,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不赔,保费也可以不退还

3. 投保时如何回答健康问卷?很简单,如实告知即可,投不进去,总比投进去赔不了要好。对于建议隐瞒不报的保险业务员,建议做拉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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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理赔。

  分情况来看,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且很有可能不退还保费;如果是投保人无意隐瞒,确实存在过失,则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退还保费,如果已经过了犹豫期,则只能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隐瞒实情,两年后保险公司会赔吗?

  《保险法》中有一条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于是会有人受到此条款的误导,存在侥幸心理而故意隐瞒实情,但是从诸多案例和判决结果来看,隐瞒并不适用于不可抗辩条款。所以,隐瞒健康状况进行投保,会面临拒赔风险,建议在投保时以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体况。

  无意隐瞒,但是告知时选错了怎么办?

  对于投保时未告知的,可以通过后期补充告知,进行再次核保审核。补充告知的途径是通过客服电话或官网,告诉客服人员自己之前买某款保险时,有些健康异常忘了告知,并详细说明情况,也属于尽到了如实告知的义务。之后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会进行重新审核并给出新的核保结论,但有可能会面临合同被解除的风险。

谢邀!

请看看,很多回答的都是坑啊!做人要厚道!

明确告诉您,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两年不可抗辩只是保险公司没权解除合同而已!并不是不能拒赔!相反,请相信我,越大的公司越拒赔你!而您毫无办法!

难道带着病去打官司,不累吗?一拖就是3到5年啊!

越是重疾就越需要安心静养!到时候您上火不?

买保险就要安心健康如实告知,问什么答什么。

你知道哪些保险冷知识?

你好,感谢邀请。

1.购买二手车,车辆过户完成,但是保险未过户,实践中理赔不会受影响,交强险和商业险应当正常赔付。

保险公司以车主和被保险人非现车主为由拒赔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因为在车辆已经实际交付、尚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三者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多次转让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究其原因,应当以运行控制和运行利益的二元说来解释:最后一次转让的受让人实际控制车辆,更能避免损害的发生,且其直接享有车辆运行的利益。

2.当交通事故中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三种情形,可申请由交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该申请流程由交警出具垫付通知至救助基金管理处,救助基金收到通知后应该3日内予以垫付。

以上,为交通事故赔付的小冷知识,希望有所帮助,更多关于车险小知识欢迎关注@车险小百科


不知道题主想听哪些保险冷知识。

如果想听干货类,可以关注我,我的文章中都有写道,如果有想了解保险防坑知识,遇到什么具体问题度可以私信找我。

其实想了解保险是一种好事,大多数人都是抱以排斥保险的心态,但其实他们并不知道,保险真的很重要。意外和风险谁都避免不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前做好预防,买了保险到真正出事的时候,它可以有效减少你的经济损失。

相反,如果没有保险,很多时候出事都要自己承担,无论是治疗后的手术费还是休养费,别人都不会买单。

所以在我看来,保险还是挺有用处的,至少它能在关键时候帮我们一把。

1购买顺序:先保障后投资,先家庭支柱后其他家庭成员,保险额度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可以先少后多。

2了解保险内容,保障范围,免除责任,理赔标准。

3等待期,犹豫期,宽限期,复效期,退保费用。

第一,了解保险合同的关系方: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投保人,也就是承担保费的人;被保人,保险标的;受益人,生存受益人通常为被保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分为法定和指定,通常指定被保人的直系亲属。

第二,了解合同相关内容,如缴费期,保障期,犹豫期,观察期,宽限期,复效期,现金价值,合同质押等。

第三,了解合同的保障责任,这点是合同的核心

第四,了解合同附加服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选择理赔好的保险公司,以及负责任的保险代理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疾险终审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疾险终审通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