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随便赔付,重疾险随便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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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疾险随便赔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疾险随便赔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业保险身价交一份钱,重疾交一份钱,理赔却只赔一份钱合理吗?

您所说的这类保险应该是主险为终身寿险,然后有一个附加的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吧?

重疾险随便赔付,重疾险随便赔付吗

意思是先买了一个“这辈子只要死了就能赔”的保险,然后又附加了一个“万一得了合同约定的大病,提前把本来死了才赔的钱先赔了,死的时候相应扣减已赔偿金额”。

理解了原理以后,其实你的问题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你“需不需要”的问题。

我看了一下之前的答复,很多观点觉得单独买一个寿险,再单独买一个重疾,会比买这种“套餐”贵很多。我不敢苟同,确实想想本应该贵很多,但实际上也并不一定,因为有的产品附加费率(就是和保障本身没有关系,多收的钱)确实比较高,还是要看具体的产品。也可能更低的保费支出,只要搭配合理,就能解决您真正担心的问题。

前些天和一位银行的老师聊天,说到金融行业水太深,很多人学点皮毛(比如我这种),就大胆的和别人分享“自以为正确”的观点,好为人师。但是很多时候金融消费者也有错,大家都是成年人,轻轻松松就被一种逻辑明显不清晰的言论所左右,谁也救不了他。

能做出如题目般思考的您,一定能找到自己需要的那一份“我愿意买单”的保险,祝您和家人都能早日拥有合适的保障,继续美好的人生。

这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每个产品都有其自身的设计规范和定位。

而且,这种设计也并非全无道理,具体可以看结尾文字。

你可以换一个角度想想,如果是款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费是5000元,只保障重疾,但是身故不赔。那么如果一个人得了疾病,但是不属于重疾,之后身故了,保险一分钱都不会赔。现在增加身故责任,那么保费肯定会高于5000元,否则保险公司凭什么要多承担身故的理赔责任呢?

你纠结于身故和重疾共用一份保额的问题,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实际上保险公司也承担了两种情况的保险责任。

如果你确实比较介意,那么可以分开来购买。现在有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所以你可以买一份重疾险,再买一份寿险,这样两者的保额就不会共用了。

举个例子,某款终身重疾险,30岁年男性20年缴费,30万保额,不带身故责任是3600元/年,带身故责任是6375元/年。

某款终身寿险30岁男性20年缴费,30万保额,保费3870元/年。

两者合计就是:

①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6375元/年。

②不带身故责任重疾险+终身寿险:7470元/年。

最通俗易懂的就是各赔各的,不可能患了重疾,也把身故金给你一起赔了,身故金是死了才赔,和我们的车险一样,买了玻璃破碎险,不可能给你赔付涉水险,找你的业务员咨询清楚再说

保险都是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来理赔的,像你说的这种交两份的钱,但身故只赔一份,有两种可能:一个是重疾险和寿险的组合套餐,还有一种可能是一个消费型的重疾再搭寿险。

第一种可能,组合套餐,之所以赔一份,是因为他就是基于这样二合一的赔付机制来制定保费标准的,如果你想两个都赔,那交的保费绝对贵好多。

第二种方案:消费型重疾,不含身故责任,自然不会理赔。但优点是价格便宜呀。

如果还是比较纠结,单独买一份含身故的重疾险和一个寿险,这样就可以赔两份了。

你的保单设计是同一份合同,还是不同方案组成的合同呀?

首先要搞清楚三种方案的结构。

1、第1种是同一份重疾险包含有身故条款的重疾险,赔了重疾不赔身故。可能你觉得这个只交一份钱,但精算原理上,保费结构是疾病与身故按两份算加起来算。

附加险无非就是拆分收费,共享保额,这是第二种产品结构,下面会讲到。

2、第2种是同一份合同由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组成。这种赔付重疾险后,是会把重疾保额扣减掉后,寿险继续有效,但保额就会大大降低。

3、是不同的合同互不影响,赔了重疾,后期如果身故仍然可以理赔。

按题主问题的表述,估计是遇到第二种产品结构了。第一种情况可能不会有太多人了解。

合不合理?

1、合理的地方,对于公司,是平摊以往累积的风险。

2、不合理的地方,附加险对于客户是额外的费用。

首先商业保险是大范围的概念,其中包含重疾险,医疗险,寿险,意外险,教育金,养老金等年金险。那么我猜您是在重疾医疗这些保障险方面有疑问。医疗险是医院花多少报销多少。金额不会大于实际花费。重疾险是只要发生合同疾病,直接给付合同约定保额。寿险是合同保障期内身故,一定赔付合同约定保额。您说的只赔一份的想法应该是针对医疗险。无论您买几份。累计赔偿做多也是您在医院的实际花费。而重疾,寿险都可以重复理赔。

希望可以帮到您。

全家买的太平洋寿险加重疾险,以后理赔情况会是怎样?

在保障范围内就理赔 任何保险公司都是这样的 即使那个让你买保险的人不干了 也没关系 你是跟太平洋保险公司签的合同不是跟个人签的 所以不受任何影响 另外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和意外险的理赔门槛是相对较低的 随时都可以打95500咨询的 我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 希望能帮到你

不乐观,保障不全面,属于裸险,建议你抓紧去太平加保并添加医无忧(住院医疗)和爱无忧(综合意外),之所让你去太平,因为医无忧作为央企太平的爆款产品,拥有医无忧真正拥有保障!


作为同行,公正分析一下。

首先,您买的保险中主险是寿险,寿险是养老和传承的。附加险是重疾险,保障期同主险。

人长寿很正常,但疾病风险把控不住随意性很大。

重疾险发生理赔后,主险保额相应减少,一般减至保额仅剩两三万。

谢邀!

您买的是寿险和重疾险。寿险是人走了才会理赔,重疾险是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合同中所列明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时才会理赔!如果一生平安,则是百年之后,寿险发生理赔!不知道您有没有意外险及医疗险。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两个非常重要!因为重疾险实际上可以归类为失能收入补偿保险!而重疾产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医疗险来负责!谨祝福顺安康!

太平洋保险 一家不经常做广告的的国有险企,四大上市险企简称中国太保。产品有很大优势,行内称重疾不重轻症太轻。恭喜你。不相信的话你找几家同业同类保单看看条款。比平安和人寿好。

我是一名独立的保险咨询师,关于您的问题。首先,所有的保险都是以合同的形式存在的,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做一个事先约定,当达到某种状态时,给付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至于您问的理赔,那就看您能不能达到理赔的标准。

重疾险的健康告知只要有一条不符合是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拒赔了?

首先这个答案,可以说绝对不是,我们来做一种假设,

1、假设我们投保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有乙肝,但是后来我发生心脏病(估计业务员这方面拿自己开刀的不少)所以前后两个疾病没有关联性,保险公司没有依据,不可以拒赔,这种情况即使是诉讼去到法院,判决也会倾向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2、但是我是由于乙肝大三阳导致到后面发生了胰腺癌,那么,这种状况保险公司是有权拒赔的,因为肝脏在胰腺旁边,诱发胰腺癌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所以首先我们判断是不是所有疾病都会拒赔呢?要看疾病发生时,发生的疾病,与当时如实告知的疾病有没有相关性?如果有,那么就不赔,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所以有了这个依据,判断是不是就代表着我们可以不如实告知呢?不能有这种侥幸心理,因为人嘛,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得什么病,所以保险公司他也不怕人们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真的不好采,遇到客户前后两个疾病不相关的,赔就是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疾险随便赔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疾险随便赔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